Q&A

首頁 > 技術人員待遇與開店成本利潤參考
技術人員待遇與開店成本利潤參考
推到facebook 推到Twitter 返回上一頁
   


1.培訓期間第一個月月休八天上班8小時(含用膳時間),需簽助理合約
2.培訓期間第一個月8000+2000全勤(保障底薪13000)
3.第二個月正式員工(開始收費)上班10小時(含用膳時間),月休六天,需簽正式2年合約
4.正式員工底薪8000+2000全勤(保障底薪22000)
5.服務抽成制度
第1個月無收費則無抽成,有收費則給1成----薪水能領到保障13000元
第2個月給1成----業績30000元等於薪水領到保障22000元
第3跟4月給1.5成----業績50000元等於薪水領到保障22000元
第5跟6個月給2 成----業績80000元等於薪水領到26000元
考過專業級給2.5成----業績100000元等於薪水領到35000元
滿二年續約可3成或邀請入股
6.產品抽成制度
5000以下5%
5000-9999元10%
10000-19999元15%
20000元以上20%

備註:
1. 用膳自理
2. 按規定提供勞健保
3. 休假請假特休按勞基法規定
4. 三節獎金與任何節慶獎金都是600元

$$台北開店成本高標45%-材料10%,店租水電15%,雜費5%,裝潢攤提前二年每個月15%

1.如果業績低標40萬(4個人做一人10萬),材料4萬,店租水電6萬,雜費2萬,裝潢6萬,專業級員工一個人薪水3.5萬,4位領走14萬,所以淨利為8萬
2. 如果業績中標60萬(4個人做一人15萬),材料6萬,店租水電7萬,雜費3萬,裝潢6萬,專業級員工一個人薪水4.75萬,4位領走19萬,所以淨利為19萬
3.如果業績高標90萬(6個人做一人15萬),材料9萬,店租水電8萬,雜費4萬,裝潢6萬,專業級員工一個人薪水4.75萬,6位領走28.5萬,所以淨利為34.5萬
____________以上不含產品銷售收入_____________